悲观厌世者,绝对不能成为报复社会的理由 
2018-11-23 12: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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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厌世者,绝对不能成为报复社会的理由

文|清哲木

2018年11月22日12时15分,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一男子驾车冲撞过路人群案件。目前为止,造成5名未成年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

案情简单明了,一起悲观厌世者拿无辜生命作为报复社会暴力事件,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透过这个现象,我们有理由追问和反思,难道悲观厌世就是推动犯罪人做出这样的决定而将罪恶之手伸向毫无反抗能力的学生?

如今,报复社会恶性事件多发,从近年类似案件看,每个报复社会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辛酸无耐的故事。但是,这绝对不是犯罪分子可以报复社会的理由,你就是再辛酸,也不能冲着老百姓下手,也不能冲孩子下手,你的辛酸不能伤害无辜人。由家庭矛盾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让整个社会无辜者为自己的痛苦买单,这是违背人伦,同时也给社会敲响一记警钟,也侧面提醒着我们法制社会、和协社会的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报复社会”案件发生很多。主要原因还是人生缺失信仰,言行蛮横,性格扭曲,厌恨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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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9日早7时许,湖北房县城关镇神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17人受伤,其中3到4人为学生。目击者称,肇事男子为房县本地人,34岁。肇事动机疑似报复社会或吸毒。当日9时许,该男子已被控制,伤者正全力抢救。

2104年4月29日媒体报道,福州市发生恶性撞人事件,一男子因婚姻失败报复社会已致7死12伤,该肇事男子叫林某新(汉族,37岁,福州长乐人),因婚姻问题,情绪失控,驾车从闽侯县青口镇往尚干镇方向,沿奔驰大道行驶,连续撞人,当场致6人死亡(其中3名儿童),13人受伤。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化纤厂医院前外科医生郑民生持刀在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先后杀害了8名小学生,引起全国轰动。郑民生性格孤僻敏感,2009年6月,他从医院辞职,理由是在单位里受排挤。他事后供认,因为工作无着、恋爱失败以及受周遭排挤等系列原因,才动了报复社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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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之多,就不一一论述,这些案件的动机都有一个共同点:个人遭受不同程度的不愉快经历,然后用极端暴力的方式把抑郁和愤懑发泄在一些与自己遭遇没有关系的人群身上,并造成流血、死亡事件。无论这些人经历了怎样不公平的遭遇,但是制造恶性案件报复社会都是罪大恶极。也罪该万死。对报复社会的人我们没有任何同情的理由。

“报复社会”这种违背人性的恶劣行径与心理倾向,本质上就不能得到社会的“同情”,在现代社会,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无数弱小的公民个体集合成强大的利益共同体而存在和发挥作用,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每一个人都有从善如流的心理,这才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当这个社会和谐、和解、和睦被某个个体轻易悲观、厌世乃至愤世;它伤害的恰恰是我们每个人,这正如一句名言“我们同在一条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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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社会不是“被逼无奈”的现象,几乎任何一名凶手都有其“充分”的理由。从经济困难、情感遇挫、与他人发生纠纷,到确有冤屈、蒙受不公,甚至没有特别理由地憎恨社会、厌恶生活等等,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归根结底,外因与“报复社会”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决定人是否会迈出罪恶一步的,还在于个人心态与价值取向,这才是关键;值得全社会深思的是,如果个人不幸抑或社会问题足以充当犯罪的理由,我们还在渲染,还在无以复加的报道这个动机,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媒体的引导功能又在那里?这样的谬论如果不加以修正,只会把“报复社会”的人引上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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