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全国联网,民众的“溢出期待”值得推敲 
2018-06-18 19: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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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全国联网,民众的“溢出期待”值得推敲

文|清哲木

6月16日,央视新闻一则关于“全国不动产登记体系全面运行全面运行”的消息,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查房反腐和房地产税开征引发网友想象。但很可惜,这只是网民一厢情愿的解读,完全偏离了新闻报道的本意。

一些民众将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反腐关联起来,认为如果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后,通过“以人查房”就可能揪出更多的腐败官员。理论上说可以,但是,实际上并不见得有多大效果。因为,官员的腐败问题绝不能说房产那么单一,如果司法、纪检闭目塞听,官员腐败照样十分安全。结合动辄几十套上百套贪官房产,隐形“房叔”、“房婶”现象,如果要依靠这一系统对贪官产生震慑的话,那大家太小看贪官的水平。当然,如果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依法查询的话,确实可以迅速查询到以人为单位的名下所有不动产,这会对贪腐官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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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这个政策出台的目的是否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不是以反腐为目标?如果是,肯定有用,如果不是,定无震慑效果。

不动产登记对于民众来说,确实有一个“溢出期待”,即公众期望它能成为反腐利器,让那些贪官污吏的不义房产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上原形毕露。也正因如此,不动产登记的反腐期待才超过了其制度本身的目的和意义。实事求是地讲,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设立,本身并非直接指向反腐。公众之所以寄望不动产登记能够成为反腐利器,主要在于该制度包含的衍生价值和派生功能,完全可以和反腐形成良好的契合。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后所形成的大数据库,能够让职能机关通过“以房查人”的形式,顺藤摸瓜揪出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贪腐分子。这既有助于找准反腐的切入点,更有助于提高反腐的效率。哲木观察觉得,这种顺水推舟的好事,有关部门不妨一石二鸟的利用。

实践证明,要对贪腐分子精准打击,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要全面掌握贪腐分子的包括房产在内的相关信息。在这方面,由于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职能机关查处贪腐分子往往力不从心。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后,所有的信息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完全可以实现不动产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可以说为掌握贪腐分子的不当房产信息织密了监督网络。显然,这样的信息共享机制,契合了反腐需要及时监督的特点,不但能大幅降低反腐成本,亦能提高反腐效率。因此,在这种意义上,不动产登记是不折不扣的反腐重要制度支撑,只要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反腐辅助功能,定能起到反腐利器的巨大威慑作用。

实际上,在央视这则报道中,自然资源部的重点也不是放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在反腐方面的作用,甚至也不是在楼市调控方面的作用。其重点是,从6月起,用3个月时间在全国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减证便民”,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同时,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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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这一规定表明,这项制度同时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并不能随意查询他人的不动产信息资料,只有存在利害关系的,才能申请查询。所以,寄希望于不动产登记的反腐衍生功能,只是民意对清正廉洁的社会期待,并非反腐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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